酒店为揽客造“噱头”,街头派发旧版仿真纸币代金券,还真差点误导了一些市民,酒店负责人竟然还不知道这类行为犯了法。这几天,拿着这种仿真币,樟木头的陈先生还是很恼火,他指出“纸币”附带了一些“霸王”条款。银行业内人士则表示,旧版纸币虽停止流通,也易产生误导,此种行为违法可销毁印刷品,并对涉事酒店进行处罚。 街头“仿真币”误导市民 “刚收到时,还以为是派发纪念钞,没想到是一张代金券。”近日,陈先生在樟木头闹市区逛街时,在一家商场的入口处收到了一张“旧版10元纸钞”。起初,看着旧版的“纸币”心里还挺怀念,他和多位市民以为是派发“纪念钞”,仔细观察才发现,原来是当地一家酒店的代金券。 昨天上午,陈先生向记者出示了这张代金券,与一张1965年的旧版“10元”纸币相比,除宽度稍长一点外,图案等都相差无异。 另外,在代金券的正中间,标明的“10元”字体下,还写有“消费保健可抵20元现金使用”。 行为违法可销毁并处罚 当记者采访“代金券”所标明的那家酒店的相关负责人时,他表示,他们确实在樟木头镇街的多个路口派发过此类代金券,但自己并不知道派发仿真纸币代金券是否属不合法行为,将即时通知工作人员停止派发。 该负责人介绍,酒店派发代金券只是个“噱头”,为了吸引顾客前来消费,并没有其他意思。“我们印发的是旧版纸币,与当今流通的纸币也不产生冲突。”该负责人说。 在街头派发旧版纸币到底是否合法?据一银行内部人士介绍,根据我国《人民币管理条例》相关条例,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,禁止任何人在宣传品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。 “虽然该版人民币已停止流通,也容易对市民产生误导,尤其用于商业行为,还是有损于人民币形象。”该内部人士表示,酒店派发仿真纸币已经违法,有关部门可责令其停止派发,有权销毁违法的印刷品,并可对使用者进行处罚。 |